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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安公司党委2008年优秀共产党员评比办法
为庆祝建党八十七周年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。公司党委研究决定,在“七·一”前夕,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参加评选的必须是正式共产党员。要按照自下而上、民主推荐的原则,先由党员推荐提名,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,经基层党支部研究审定,填写《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》,再报公司党委审批。
评选表彰对象的重点向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员倾斜,在注重典型性、代表性的同时着力推出新典型。
二、评选表彰名额分配
公司党委拟评选表彰3名优秀共产党员,分配名额如下:
联谊矿党支部 1名
六道江井党支部 1名
机关党支部 1名
三、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
1、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,加强党性修养,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2、能努力学习业务知识,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,业务技能强,在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中贡献突出,成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带头人,努力完成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任务,创新出较好的工作成绩。
3、能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,以实际行动团结和带领周围的党员群众,为创建和谐公司而努力奋斗。
4、团结群众,顾全大局,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;生活朴素,能很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遵守党的各项纪律,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加强职业道德修养,为本单位党员群众所公认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单位于6月20日前,将评选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及事迹材料(各一式二份),报公司政工部。报送材料要以近一、两年的事迹为主,坚持实事求是,突出时代特征,事迹详实,用语准确,篇幅在1000字以内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评选、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是加强党性教育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、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。各党支部一定要认真对待,严格对照条件,按照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、实事求是地进行评选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,评选出真正优秀的、群众满意的共产党员。
2、各基层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做好当前“百日安全专项督查行动”结合起来,与六月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结合起来,与“继续解放思想、发展永安矿业”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,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,树立榜样,弘扬正气,激发干部员工向先进人物学习的积极性,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和责任感。
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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